[人事室公告]
學校教師公餘進修非學位學分班,不予補助學分費用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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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196857
發佈於:2014-04-08, 週二 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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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重申本縣所屬學校教師公餘進修非學位學分班,不予補助學分費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苗栗縣縣立所屬各級學校教師進修研究實施要點」及「苗栗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教人員國內進修費用補助及給假補充規定」辦理。
二、旨揭教師公餘進修,按上開規定非學位進修(係指各類學分班)之學分費用不予補助為原則。惟如係配合教育部政策及業務、教學專長需要(如:參加國小輔導、英語學分班或教師第二專長)進修學分班等不在此限,得由服務學校專案遴薦函報本府核准適用。
三、請貴校請依前開要點及補充規定先行審核。如有不實將追究其相關責任。